大胡子死了。
接到母亲的电话时,我正站在宿舍楼下,九月的武汉依旧骄阳似火,阳光透过梧桐叶间的罅隙,刺痛了我的眼,我突然就想到,第一次见到他,好像就是在这样一个夏末。
我五岁那年,父母举家南下,在上海的一个小镇开了一家建材店。为了方便货物的屯放,我们住在一个约摸一百多平米的小院子里。大胡子是我们家请的第一个工人。
我还隐约记得他刚来我家时的样子,他看起来比我父亲稍大些,正值中年,穿着一件泛黄的汗衫,留着干净的板寸头,皮肤很黑,赤脚站在水泥地板上。他看到我,咧开嘴笑了,牙齿有些泛黄,父亲也是,应当是吸烟的缘故。
大胡子是绍兴人,我见过他的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名字是“李书墨”,这是个颇有书卷气的名字。然而,他大字不识,唤他李书墨时他只露出茫然的神色,然后便是憨傻的笑容,“还是叫我大胡子吧。”
我每次见他时,他总在不停地往车上搬着货物,湿冷的腊月,他也是赤着脚,还是穿着那件汗衫,额角落下大滴汗珠。
“妈妈,这么冷就别让他干活了嘛,他怎么冬天都不穿鞋子呢!”
母亲放下手中织着的毛衣,“伊是个港都(注:上海方言,形容一个人痴傻),给他钱让他买鞋子,就是不肯,又没有老婆孩子,攒那么多钱干嘛哟。”
我的的确确没有见过大胡子的任何一位亲人来看他,也不见他和别的工人亲近,听母亲说,他总觉得别人会骗他钱。他一日三餐都在我家解决,却格外守规矩,绝不上餐桌,只蹲在屯放水泥的小棚子里。夜里他也是睡在小棚子里,他说方便防盗。
他过得极其简单,除了工作和抽烟喝酒,其他的时间都席地而睡,盖着一条灰色的毯子,夜凉如水,我觉得他有点可怜。他却总是很高兴的样子,好像活着就让他感到高兴。
最后一次见他,是在大一前暑假,彼时,父亲的生意越做越大,已经不需要自己开车联系工人送货,我家已搬离了那个常年囤积着大包水泥黄沙的院子。
一天晚饭前,母亲叫住我。
“木木,喏,把这个给大胡子送去。”是一份打包好的米饭和小菜。
“咦,大胡子叔叔还在给咱家干活嘛?我记得他年龄好大了。”
“就是嘛,我劝过他啦,他这么大的年龄做这个体力也吃不消了!这么多年赚的钱够他养老了,不晓得为什么就是不肯退休,要这么多钱干嘛啦!”
按照母亲所说,大胡子住在我们搬家前的院子里,那里已经被挖土机碾得只剩下断壁残垣,如今空留废墟,听说是在为修建护国寺做准备。
我到的时候,太阳已经完全落下了,院子里漆黑一片,我只能打开手机手电筒,一点点地摸索大胡子所在的位置。
院子的东北角,过去大约是屯放水泥的位置,此时搭建起了一个用蓝铁片搭起的小棚子,棚子没有门,只有一块布遮挡住入口,透过手电筒隐隐能看出一双脚的轮廓。
“大胡子叔叔?你在吗?”
棚子发出被碰撞后窸窸窣窣的声响,帘布之后逐渐升起了暗黄。一双布满裂痕的手撩开帘子,他探出头。
还是记忆里的那张面庞,眼睛深深的凹陷,嘴唇干裂,两颊也凹陷下去,只是额上的沟壑比记忆力更多了,头发还是利落的寸头,只是发根都已银白。他老了。
“我在。”他浑浊的双眸转了下,然后认出了我,咧开嘴笑,露出常年吸烟而黑黄的牙齿。我突然就好像回到很小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那时正值中年,头发还很浓密,眼眸里还泛着光芒。
“我妈妈让我给你送点饭来,你现在要吃吗?”
“谢谢老板娘,谢谢,吃的。”
“那你吃吧,我等你吃完再把碗拿回去。”
他从棚子中拿出一个小马扎递给我,接过我手中的饭盒,赤着脚坐在棚子里吃了起来。
“大胡子叔叔,您今年多少岁啦?”
“过了年就65啦!”
“啊,你早过了退休年龄啦,可以回家养老啦!”
“哪能呢?还得干哎!”
“您又不娶媳妇,也没有孩子,要这么多钱干嘛呢?”
“不知道,反正人活着就得赚钱。”
说着,他吃完了最后一口米,将饭盒递给我,笑眯眯地说,“谢谢,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啦,就两步路。”
他点点头,缩进棚子里,透过暗黄的台灯,我看到一卷破旧的棉被窝在地上,棚子里竟是连床也没有,而他也就席地而睡。
我突然就很心酸,“李书墨,晚安。”他茫然得看向我,显然对这个名字十分陌生。
我如今才了解到,“梦为远别啼难唤,书被催成墨未浓。”这应当是他名字的出处,他的父母应当是很有文化的人。
“大胡子叔叔,做个好梦。”我吸了下鼻子,站起身,朝他挥手,他愣了一下,然后又露出了我第一次见他时那样的表情,“再见!”
后来我们再没见过,听母亲说,他腰板不行了,身体也每况愈下,大家劝他去医院,他也不听。父亲怕出事,给了他很大一笔钱,让他回家休养,坚决不再用他,他才终于离开。
听母亲说,他离开我家后,并不愿意回家养老,而是到处打临工,还住在原来那个院子里。
听母亲说,今年冬天,他被发现冻死在棚子里,被发现时身体已经凉了。他生前赚了将近50万,无亲无朋,最终悉数捐献社会。
听说这些时,我在武汉的梧桐树下,落下泪来。大胡子一生,忘记了自己的姓名,为工作劳累,地位卑微,清苦度日,生前无人嘘寒问暖,死后却为素昧平生的人长久铭记。他一生为劳动而生,不求回报,将终生积蓄给这个社会。
大胡子死了,他又永远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