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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童金南建议:

[中国黄金报]加速推进和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

发表时间:2020-06-02作者:网站编辑:路明来源:中国黄金报 2020-05-29点击:

  本报讯特派两会记者许勇报道 “化石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自然资源。”5月23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童金南在接受《中国黄金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应尽快修订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人才培养,加速推进和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


  在童金南看来,化石是大自然留给我们认识生命和地球历史、探索人类及地球未来走向的最为宝贵的素材。但由于复杂的地质过程和极为苛刻的化石形成条件,地质历史时期曾经在地球上生活过的古生物,绝大多数未能保存为化石,因此现在能被发现的化石就显得弥足珍贵。


  为了更好地保护古生物化石资源,2010年9月,国务院出台《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对我国化石资源进行全面保护。随后,相关部门又制定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下 称《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列举了需要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类型和名单。


  童金南指出,《条例》施行以来,我国古生物化石资源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新挖掘出的重要化石未被列入需要严格保护的化石名单,给化石保护工作造成新困难和盲点;化石保护工作阻止了乱挖乱采现象,但同时也限制了新的化石资源被发现的可能性。


  为了加速推进和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童金南在今年的提案中指出,由于《条例》的修改需要充分而谨慎的论证,他建议马上修订《实施办法》中有关化石流通方面的内容,明确列出可以流通的化石名单(或类别),而未被列入名单的化石均为“管制”化石。同时要求所有流通的化石都需要经过专家鉴定和登记入库。


  对于化石的流通范围,童金南指出,有些化石非常稀少,甚至具有“唯 一”性,但也有很多化石(包括部分脊椎动物化石)非常丰富,它们的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也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对于它们的流通范围,以及化石保护(保存)的要求也很不一样,应该区别对待。


  他建议分别制定各类化石的流通范围和保护(保存)要求,对于重点化石要严格限制其流通范围,同时还要求收藏人具有化石保护的能力。对于数量丰富的化石,其流通范围可以适当放宽,保存要求也可以适当降低,但对于其中一些特别的化石,如脊椎动物等,也需要严格鉴定和登记。


  此外,童金南还强调,化石鉴定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的科学工作,其人才培养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且需要有一段时期的实践训练,如果立即放开化石市场流通,可能马上就面临专业人才的严重短缺问题。


  因此童金南建议,充分利用我国当前各研究所和高校等单位的古生物学专家队伍,原则上凡是具有高级职称且敢于承担相关化石鉴定工作的专家,都应该给予认可。但是必须明确的是,这些化石鉴定人也是其所鉴定化石的担保人(即对鉴定结果承担责任)。同时,也可以着手培养专门的化石鉴定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