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大新闻网讯(通讯员 宋冬冬)10月27日,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24年学术年会在我校举办。本次大会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与环境法治发展”为主题,由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我校公共管理学院承办,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双碳法治与经济研究院和上海星瀚(武汉)律师事务所协办。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张宽裕主持开幕式。
我校党委副书记唐忠阳致开幕辞。他指出,本次年会主题契合党和国家发展需要,旨在探讨美丽中国建设与环境法治发展的思想观念、学术成果和实践经验。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作为专业学术团体,近年来在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方面取得丰硕成果,为中国环境法治发展做出了贡献。学校愿与大家携手并进,为新时代环境法治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在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会换届环节,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高利红教授从党建和组织建设、学术活动组织开展情况、环境法学科建设等方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大会对报告进行审议。
大会选举产生了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高利红当选新一届理事会会长。她表示,我国正处于生态环境建设和双碳建设的关键时期,学者们应该积极参与湖北各级法院的疑难案件审理和地方立法工作。学生们应将问题带入研究之中,将政策转化为实践,研究会为广大学生提供了学习和成长的平台。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旗指出,青年学者是环境法学的希望所在,应站在人类文明高度去考量环境法学问题,同时在宏观和微观层面上不断探索。
湖北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王雪锋表示,研究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壮大了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队伍。他希望研究会是突出政治引领,坚定正确方向;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建设;突出人才培养,加强人才梯队培养。
大会进行了顾问聘任暨优秀论文颁奖,聘任黄德林教授和王干教授为研究会顾问。本次优秀论文从省内外论文175篇中评选,经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确定一等奖5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
在大会主旨报告环节,武汉大学法学院刘长兴教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张乐喜庭长,我校公共管理学院吕凌燕副教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益诉讼检察部谭铁军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尤明青教授分别作题为《生态环境法典的法律责任制度构造》《奋力推进湖北环资审判高质量发展》《我国绿色税法的体系化建设》《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服务保障美丽湖北建设》《巴黎协定ITMO与中国对外投资》的主旨报告。
根据议程安排,本次大会设两个分会场、四个分论坛进行专题讨论。与会24位专家围绕“双碳目标的法治保障”“流域综合治理的理论与实务”“环境法律责任的理论与实务”“生态环境立法与执法”四个主题进行专题研讨。
据悉,本次会议吸引了来自湖北省法学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武汉海事法院、黄冈市人民检察院、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大学、江汉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湘潭大学,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上海星瀚(武汉)律师事务所等高校和实务单位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及我校师生共290余人参会。
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年会暨学术研讨会致力于环境资源法发展前沿,坚持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相结合,展现了荆楚环境资源法学融汇东西的学术风范、宽容开放的价值取向以及独立诚信的学术精神。会议针对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中的热难点问题,展开激烈讨论,为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和发展提供学术平台。(编辑 王俊芳 审稿 陈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