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法学院颁布了《关于公开发表论文奖励的补充规定》。据悉,此规定是应该院学生中学术科技爱好者的需求,对已颁发的《中国地质大学政法学院本科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进行的补充。 根据此规定,从2005年起,凡该院本科生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后,再申请奖励时,均须填写《公开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在学院兑现奖励之前,论文作者需在既定时间内,将该论文在本班,本年级或本专业进行公开宣讲,且参加旁听的人数不应少于20人,其所在班级及院学工组将对此进行监督和检查。对符合规定者,该院学工组将在原有论文奖励的基础上追加10元奖励;对没有填写申请表或填写了申请表但没有举行公开宣讲的论文作者,将取消其追加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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