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临近,各班级、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进行得如火如荼。透过这些“丰富多彩”的活动,我们所感觉到的,更多的是一种为了“创优”而临阵磨枪的无奈:活动的数量多了,质量差了,签名、倡议、支教、做清洁等常规性的活动千篇一律,没有发挥出学生的创造性;活动的排场大了,实践的价值小了,满校园都是横幅、喷绘和海报;活动的功利性强了,服务性丢了,学生的精神需求、实践需要无条件为“创优”服务让路,参与热情却逐渐降温。 问题的症结出在哪里? 在我校《大学生奖励资助手册》有关先进班集体评定条件的第四条说得相当明确,“积极开展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及各种有益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并在系、校开展的活动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在某学院下发的有关“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的文件里笔者看到,要求学生上交组织活动的材料总结将近占了书面材料的一半。此外,其组织活动的评分主要体现在日常的组织活动是否积极,特色的组织活动是否新颖、有意义。学生们也正因为过分注意到了这一点,但苦于日常又没有多少准备,评优前夕只好临阵磨枪,单纯的为了搞活动而搞活动。许多活动只是喊几个口号,拍几张照片,弄几个形象就草草收场了。 创优、评优本身是对参评对象班风学风建设等综合实力的考核,是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鼓励和激发学生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之一。而在这里却被众多的学生所误解。 活动过多的危害在哪里? 某班班长说:“其它班级都策划开展了好几个活动了,我们要是再不动手,那就没法拿'先进班集体'了。”某班团支书坦言,“为了拿到"五四红旗团支部",我们不得不去搞一些特色的活动,争取在创优答辩的时候能多加分。虽然同学们都在抱怨,那我有什么办法,等熬过了五四再说吧。”许多同学也不止一次地抱怨“五四”评优期间活动过多,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一时间怨声载道。 学校的政策被人为地放大,学生的活动也就越搞越多,其负面影响也就越来越大:首先,各院系辅导员、德育老师经常应邀组织或出席学生自发组织的各类活动,浪费了自己的工作时间和精力;第二,学生因被迫组织、参加活动而对活动本身产生逆反心理,不利于发挥课外活动的实践性、教育性等功能;第三,过多的活动和不正确的资金配置分散了校园资源,减少了提供给学生的锻炼机会。 既要有正确的制度导向,还需要引导学生对活动本身有清楚的认识 首先,必须给活动一个准确的定位。各院系要根据自己的文化传统、学科风格开展与专业实践相关的活动;各社团要根据自己的宗旨、定位开展相应的服务性活动;各班级要根据学生的来源、兴趣爱好,组织学生喜爱的文体活动。确保活动的意义不被无限制泛化、放大。 其次,还应给活动一个判断标准。那么,制度本身的政策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开展活动的方式要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始终把学生满意不满意、参加不参加作为评价一个活动是否有意义是否成功的标准。并非活动搞得多就是好班级。 最后,建议对学生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进行招标式、项目化管理。将不同的活动分散在不同的班级和合适的季节。保证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最大利用率,而且能使各项活动真正适合学生成才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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