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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教师专业标准基本理念:学生为本 师德为先

发表时间:2011-12-13作者:网站编辑:路明来源:地大之声点击:

    人民网北京12月13日电 (记者 史雅乔) 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教师专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近日,教育部就教师专业标准的制定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教师专业标准定位为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的专业基本要求,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教师专业标准框架由基本理念、基本内容与实施建议三大部分构成。基本理念提出教师要以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基本内容由维度、领域和基本要求组成,分别对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的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提出60余条具体要求。实施建议分别对教育行政部门、教师教育机构和幼儿园、中小学及教师提出了相关要求。

  教师专业标准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突出师德要求,要求教师要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是强调学生主体地位,要求教师要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为学生提供适宜的教育,促进每个学生主动、生动活泼地发展。

  三是强调实践能力,要求教师要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不断研究,改善教育教学工作,提升专业能力。

  四是体现时代特点,要求教师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要求,不断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文化修养,做终身学习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