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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法治论坛暨法学学科建设研讨会举行

发表时间:2018-12-10作者:网站编辑:路明来源:地大之声点击:

  近日,自然资源法治论坛暨法学学科建设研讨会在迎宾楼四号会议室召开。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的3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自然资源领域立法、法学人才培养等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研讨会分为自然资源法治论坛和“荆楚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研讨两个单元举行。在自然资源法治论坛上,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李显冬教授以《自然资源立法的思维创新》为题,武汉大学法学院杨泽伟教授以《中国与周边能源共同体的构建:法律基础与实现路径》为题,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李长健教授以《我国农民权益保护与新农村社区发展基本法律问题研究》为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忠民教授以《矿业权纠纷的司法救济:学理与裁判的双重视角》为题,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王清军教授以《流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变革的思考》为题,我校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系胡中华副教授以《农地承包权的独立化及其价值》为题,分别作了主题报告。李显冬教授还向公共管理学院赠送一份中国古代早期土地买卖契约复印件。

  在“荆楚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单元,武汉理工大学法学院刘介明教授,湖北崇道律师事务所主任许汝朋,我校教务处副处长庞岚,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顾德瑞博士,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人文经济学院法学系主任孟磊分别做主题报告。刘介明以武汉理工大学为例,提出高校应立足自身特色,不断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律人才培养道路。许汝朋提出“三进三出”理论,指出只有到实务部门去实习,才能知道要解决什么问题,如何解决问题。庞岚提出要加强与我校优势学科的交叉研究,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顾德瑞结合中南民族大学的教育模式对荆楚卓越人才培养的运行实施提出了建议。孟磊从学科建设、专业平台建设、组织机构建设等方面对我校法律人才培养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就自然资源法治前沿、自然资源法律学科学习意义、卓越人才培养制度保障、 卓越人才培养实践措施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次研讨会由我校公共管理学院主办,法学系及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承办。(公共管理学院)